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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年度创新创业学分认定和竞赛奖励的通知

时间:2019-12-05   来源:    阅读:

按照《河北农业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管理办法》(校教字〔2019〕8号)和《河北农业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学分认定管理办法》(校教字〔2019〕13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做好2019年度创新创业学分认定和竞赛奖励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统计范围

竞赛奖励统计范围:我院师生2019年参加创新创业竞赛获得奖励。

学分申请范围:我院本科生,参加创新创业竞赛并获奖、参与科研项目并结项、发表论文论著、取得专利、获得相关职业技能证书、开展创业实践等。

统计以证书、文章等取得时间为准,具体要求请参照文件执行。

二、报送材料要求

1.申请创新创业竞赛奖励的团队请项目学生负责人(含跨院校组队项目)填写“附件1”、“附件3”;申请创新创业学分的团队请项目学生负责人填写“附件2”、“附件4”。“附件1”、“附件2”需同时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并在提交纸质版时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原件经审核后退回,相关申报材料由项目学生负责人上报学院。“附件3”、“附件4”只需提交电子版到指定邮箱。项目的其他团队成员和指导教师不需要填写报送申请表。

2.竞赛奖励申请需附“竞赛通知、获奖证书、获奖名单”。

3.学分申请按照类别报送材料。

⑴竞赛奖励:申请竞赛奖励的本科生均可以申请创新创业学分,佐证材料附竞赛奖励申请后,学分申请可不用提交佐证材料,需在学分申请表和汇总表上注明“佐证材料见竞赛奖励”,未申请竞赛奖励的学生原则上不允许申请创新创业学分;

⑵科研项目:需提供“立项书及结项证书”;

⑶学术论文论著:需提供“论文论著出版物的封皮、目录、封底、论文正文”;涉及分区及影响因子相关要求的论文需提供“检索证明”;

⑷专利:需提供“专利证书”;

⑸职业技能证书:需提供“相应证书”;

⑹创业实践:已创办企业的学生需提供“工商营业执照、股权结构证明和公司近半年的运行情况证明材料”;未注册公司的团队需提供“入驻空间的证明、团队成员证明、最近半年的运行情况证明材料”。情况证明需由相关负责老师签字并加盖学院或入驻空间的公章。

4.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将有关文件、通知精神传达给广大师生,加强学生、指导教师、兄弟单位的沟通和协调,避免重复上报或漏报,确保信息统计全面、真实、有效。

5.各部门要严格参照评选条件,逐项审核申报人员相关材料,复印件由审核人签字确认。

三、报送时间及方式

如有未尽事宜,请联系郝维燕老师,电话:7528387.

附件:

1.《河北农业大学现代科技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奖励申请表》

2.《河北农业大学现代科技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学分申请表》

3.《河北农业大学现代科技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获奖情况统计表》

4.《河北农业大学现代科技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学分申请统计表》

5.《河北农业大学现代科技学院2019年部分竞赛获奖团队名单》

6.《河北农业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管理办法》

7.《河北农业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学分认定管理办法》

河北农业大学现代科技学院

2019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