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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16级按类招生学生进行专业分流的通知

时间:2017-03-31   来源:    阅读:

为做好本学期按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保证下学期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现将专业分流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分流对象:

2016级生物科学类(含生物技术、制药工程专业)、机械类(含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车辆工程专业)

二、分流原则

1、有利于资源的合理调配,便于教学的组织与实施;

2、分流后的专业班级原则上不得少于25人,一般为30人,可根据专业选报人数适当调整。对选报人数低于10人的专业予以取消,选报该专业的学生将分流到其它专业;

3、对于报名人数超出专业接收能力,或者学院无法合理安排教学任务的情况下,学院将进行适当调剂。

三、具体时间安排

1、预选报名时间:3月31日至4月6日

2、正式报名时间:4月10日至4月12日

3、系统分班时间:4月13日至4月15日

4、公示时间:4月16日至4月18日

四、注意事项

1、报名表中选报专业请填写专业全称;

2、学生本人要详细核对报名表中相关信息,如有错误,请在备注中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