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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农业大学现代科技学院关于做好2023年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和录取资格复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10-10   来源:    阅读:

各学部:

按照《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校录取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和学籍电子注册工作的通知》(冀教学〔2023〕16号)文件要求,现就做好我院2023级本科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和录取资格复查工作安排如下:

一、工作要求

学院成立由党委书记、常务副院长任组长,分管学生工作、教学工作的院领导任副组长的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和录取资格复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工作安排,规范工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明确任务分工,强化责任落实,确保核查准确无误。

各学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对核查过程中发现的新生入学资格和录取资格异常情况要及时报送。

对冒名顶替、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玩忽职守、审查不严等情形,一经查实,学院将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学院咨询和举报电话:0312-7528397

举报电子信箱:xdkjxy@hebau.edu.cn


二、工作内容

(一)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和录取资格复查

1.10月10日-11日进行图像采集和人像比对工作。现场图像采集和人像比对使用正脉科技终端进行,每台终端前要布置蓝色幕布背景。各学部要集中统一组织新生进行现场图像采集(五官清晰可辨,眉毛、耳朵无遮挡,头部占照片长度的2/3),图像采集过程中请辅导员老师到场组织实施和监督,并安排一名学生协助操作。学院教务办根据正脉科技人脸识别报告,联合各学部对存疑数据进行重点核验。

10月12日,学院教务办将现场采集照片导入学工系统。

2.10月12日-25日进行学籍信息和笔迹核对工作。各学部在学工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学籍卡(具体操作方法见附件1),学籍卡中“学生笔迹”一栏须学生本人亲笔书写。各学部需将学生填写的学籍卡内容与其高中档案记载的相关信息进行核对,发现所填信息或笔迹不一致的,立即进行调查核实。

3.10月25日前进行户籍、档案等材料的核查工作。各学部要严格把关,将新生所持录取通知书、居民身份证等材料与考生本人、考生纸质档案、2023年录取新生电子档案数据(见附件2),进行逐一比对核查,对存疑人员进行重点核验。

4.10月25日前进行新生录取资格复查工作。各学部对通过享受高考加分政策录取的新生的有关资格证明材料重点核查(名单见附件5,享受高考加分政策证明材料由学生本人提供)。

(二)核查结果提交要求

经过上述四步核查后,请各学部将核查结果填入《2023年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和录取资格复查异常情况汇总表》(见附件3,有无异常均需填报)。对异常学生建立《异常情况新生一人一档》(见附件4)。10月25日,将上述材料的纸质版和电子版(通过OA邮件发送)交至学院教务办霍素彦。

(三)新生档案存档

1.纸质版学籍卡存档

10月25日,各学部将核对无误的纸质版学籍卡交至学院教务办霍素彦,由学院教务办汇总后移交档案馆统一保存。

2.电子信息档案存档

根据教育部2023年普通招生工作的要求,新生报到后,高校应将考生电子档案打印并加盖学校公章后存入考生纸质档案。

新生电子档案包括以下材料:

1.2023年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报名登记表

2.2023年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成绩与志愿表

3.2023年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体格检查表

学院教务办于10月30日前完成新生电子档案打印盖章工作并移交各学部。各学部于11月15日前存入新生纸质档案。

河北农业大学现代科技学院教务处

2023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