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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农业大学现代科技学院关于2026届预计毕业生毕业资格审核及相关事宜的通知

时间:2026-04-17   来源:    阅读:

根据《河北农业大学现代科技学院普通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院教字〔2017〕6号、院教字〔2021〕5号)和《河北农业大学现代科技学院<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实施办法》(院教字〔2019〕2号),现对2026届预计毕业生毕业资格审核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毕业资格审核工作

(一)审核依据

毕业条件

学生在学院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修完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院毕业要求的,且体测合格,准予毕业。

结业条件

学生在学院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修完人才培养方案规定内容,但未达到学院毕业要求的,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准予结业:

1.学生所获课程学分总和与人才培养方案规定最低学分相差20学分以内或毕业论文(设计)不合格;

2.学生所获课程学分总和与人才培养方案规定最低学分要求相差20(含)学分及以上又不延长学习年限,同时达到以下条件的,作永久结业处理:

(1)所选课程达到人才培养方案要求的课程数量和课程结构;

(2)修够人才培养方案要求学分三分之二及以上的;

(3)参加了毕业实习、毕业论文(设计)。

3.体测不合格。

注:2020年及以前入学学生的上述相关要求,按《河北农业大学现代科技学院普通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院教字〔2017〕6号)执行。

(二)审核工作安排

毕业资格审核工作分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初审

2026年4月下旬,招生学籍科依据人才培养方案各模块最低学分要求及体测成绩进行毕业资格审核(不含毕业实习、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根据审核依据拟定初审结论,并将审核结果(详见《学业审核明细表》)发放至学生核对。学生登录教务系统,查看“学籍”中的“毕业审核-学业完成查询”,核对各模块修读学分是否准确。

《学业审核明细表》中的课程成绩统计截止4月15日,如学分统计有误的,请在“备注”栏表述。《学业审核明细表》于4月22日前以辅导员为单位交回招生学籍科,招生学籍科负责收集整理学生上报问题,及时予以解决,并于4月25日前向学生反馈处理结果。

第二阶段:终审

2026年5月下旬,毕业实习、毕业论文(设计)成绩公布后,结合毕业初审结果进行毕业资格最终审核。

2026年5月底,公示审核结果。

)涉及的学籍异动

延长学习年限:

情况一:所获课程学分总和与人才培养方案规定最低学分要求相差20学分以内的,可申请延长学习年限。相差20(含)学分及以上的,应当申请延长学习年限。

上述情况申请延长学习年限的学生于4月22日17:00前办理相关手续且停做毕业设计(论文)。

情况二:因毕业实习、毕业论文(设计)不合格,可申请延长学习年限。

上述情况申请延长学习年限的学生于毕业生离校前办理相关手续。

永久结业:

申请永久结业的学生于4月22日前提交《永久结业申请表》,并参加毕业论文(设计)。

退学:

既不延长学习年限又达不到永久结业条件的学生,根据自身情况申请退学。如毕业生离校后仍未办理退学手续的,由辅导员老师提交报告并附有关材料至招生学籍科。

二、证书保存与发放工作

学院招生学籍科负责证书打印保管及提供证书封面、发放证书明细表等。具体发放安排另行通知。

三、学籍档案工作

《成绩单》《学位证明书》《学籍登记表》均为一式两份,统一由学院教务处负责印制,一份存入学校档案馆,一份移交辅导员老师存入学生档案。

四、学生证注销工作

请辅导员老师于学生离校前将学生证注销。

五、结业生换证工作

请辅导员老师保留结业生的图像采集照片以备换证使用。具体换证工作另行通知。

六、其他说明

1.符合本通知中“结业条件”第一条的学生可在离校后一年内参加课程重修,按修读的学分计收学分学费,不再收取专业学费。重修考核成绩合格,经审核达到毕业要求的,可于审核通过当年3月份或8月份换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

2.因毕业论文(设计)不合格作结业处理的学生可于当年7月份再次申请答辩。答辩未通过的,可以跟随下一年毕业生重修毕业论文(设计)。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中毕业时间、学位授予时间按发证日期填写。

河北农业大学现代科技学院教务处

2026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