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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王译、李雄飞同学作退学处理的决定
时间: 2017-07-14 14:05:19

王译,男,系我院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1301班学生。该生因毕业设计查重两次未通过,导致未达到毕业标准,经与学生及家长沟通,表示不办理延长学制手续,同意退学,但不来校办理退学手续。

李雄飞,男,系我院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1304班学生。该生毕业审核未达标,申请永久结业,但未参加毕业设计环节,因此不符合永久结业标准,经与学生及家长沟通,同意退学,但不来校办理相关手续。

按照《河北农业大学现代科技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第二款“学生在学院规定的最长修业年限内(含休学),所修学分比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不含毕业论文和毕业实习)相差超过20学分的,达不到永久结业条件,且不延长学制的,应予以退学”的相关规定,结合学生实际情况,并经2017年7月12日院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对王译、李雄飞同学作自动退学处理。

王译、李雄飞同学如对退学处理有异议,可以在退学决定书送达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学院学生申诉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退学决定书无法送交本人的,在院内公告栏、河北农业大学现代科技学院主页上发布公告,公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止即视为送达。学生在外地的,申诉书可以以邮寄方式挂号寄出,申诉日期以寄出日的邮戳为准,邮寄地址:河北省保定市乐凯南大街2596号,逾期申诉不予受理。

学生申诉委员会地点:西区C座4406室

联系电话:0312-7528390

河北农业大学现代科技学院

二〇一七年七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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