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农业大学现代科技学院关于2023届预计毕业生毕业资格审核相关事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3-04-12 点击数:

各学部:

根据《河北农业大学现代科技学院普通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院教字(2017)6号)和 《河北农业大学现代科技学院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实施办法(院教字〔2019〕2号)》,现对2023届预计毕业生毕业资格审核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毕业资格审核工作

(一)审核依据

毕业条件(不含体测要求)

1.学生在学院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修完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院毕业要求的,准予毕业。

结业条件(不含体测要求)

学生在学院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修完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内容,但未达到学院毕业要求的,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准予结业。

1.学生所获学分与人才培养方案规定学分相差不超过20学分的;

2.学生所获学分比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相差超过20学分的,应当延长学习年限;如不办理延长学习年限手续,须同时达到以下条件,可做永久结业处理:

①所选课程达到人才培养方案要求的课程数量和课程结构;

②参加了毕业实习、毕业论文、毕业设计;

③修够人才培养方案要求学分三分之二及以上的。

达不到永久结业条件的作退学处理。

3.因毕业实习、毕业论文、毕业设计不合格又不延长学习年限的,做永久结业处理。

(二)审核工作安排

毕业资格审核工作分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

2023年4月初,进行毕业资格审核初审(不含毕业实习、毕业论文、毕业设计及体测)。

学生登录教务系统,查看“综合查询”中的“方案完成情况”,核对修读学分是否准确。《学业审核明细表》中的课程成绩统计至4月10日,如学分统计确实有误的,务必填写《问题反馈表》,请辅导员老师汇总后于4月17日17:00前发至霍素彦办公系统邮箱。

第二阶段:

2023年5月底,毕业实习、毕业论文、毕业设计及体测成绩公布后,进行毕业资格最终审核。

)涉及的学籍异动

对象1:所获学分与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相差不超过20 学分的,可以申请结业或者延长学习年限;

对象2:所获学分比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相差超过20学分的,应当延长学习年限或者永久结业;

对象3:毕业实习、毕业论文、毕业设计不合格的,可以申请延长学习年限或者永久结业。

延长学习年限:

【要求】上述对象1、2中,申请延长学习年限、应当延长学习年限的学生于417日17:00前办理相关手续。上述对象3中,申请延长学习年限的学生于毕业生离校办理相关手续。

永久结业:

【要求】上述对象2、3中的学生,分别于417日17:00前、62日17:00前提交《永久结业申请表》。

退学:

【要求】既不延长学习年限又达不到永久结业条件的学生,根据自身情况申请退学。如毕业生离校后仍未办理退学手续的,由辅导员老师提交报告并附有关材料,学部领导签署意见,经教务处审核,报院长会议研究决定。

二、证书发放工作

(一)证书保存

证书统一由招生与学籍管理办公室打印保管,直至发放。

招生与学籍管理办公室依据终审结果与辅导员老师共同梳理证书。

(二)证书发放

招生与学籍管理办公室为辅导员老师提供发放证书的明细表。具体发放安排另行通知。

三、学籍档案工作

《成绩单》《学位证明书》《学籍登记表》均为一式两份,一份存入学校档案馆,一份存入学生档案。

四、学生证注销工作

请辅导员老师于学生离校前将学生证注销。

五、结业生换证工作

请辅导员老师留下结业生的图像采集照片以备换证使用。


                                                                                      河北农业大学现代科技学院教务处

                                                                                              2023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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